2007年9月1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六版:绿地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检察官法官积审案心得编纂普法书籍
告知公民不可不知的法律权利
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郭亦伟 高燕

  《中国公民,你不可不知的150项法律权利》是由中国检察出版社最新出版发行的一本法律书籍。这本有着“百姓案头法律顾问”美称的书籍一出版便受到了各方的关注。8月30日,台州市人大、台州市检察院举行了向12位市人大代表赠书仪式,希望通过此举让更多的百姓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。
  这本书的编纂还得从今年年初说起。今年3月份,在台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,周振华等12位人大代表提出了《关于加强公民权利教育》的议案。议案中,人大代表们认为,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百姓对法律权利认识的不足将影响社会的发展。由于对法律权利认识的不足,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受侵害者却浑然不知;另一方面,也产生了一部分“无理维权”或过度维权的情况,给建设和谐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。
  而事实上,对于人大代表们的看法,当地司法部门也感同身受。“农村里很多纠纷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,有时候当事人没有及时提起诉讼,等到要想讨个说法的时候已经过了诉讼时效。”临海法院办公室主任梁统告诉记者,这其实就是因为法律知识欠缺所造成的。
  去年在临海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。徐某拿着一张2万元的借条跑到法院起诉,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王某还钱。这原本是件非常简单的民事诉讼案件,可后来一了解才发现,借款事实大约发生在四五年前,徐某因忙于生意把这件事给忘了,后来无意间才想起了这张借条。
  由于已经过了诉讼时效,徐某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。然而徐某却感到不理解:这钱明明是借给别人的,自己手头也有借条为证,法院为什么就不支持他呢?在司法人员的细心教导下,徐某才明白原来还有诉讼时效这么一回事儿。
  要加强公民的法律权利教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很快,一个有多名检察官、法官、律师等组成的专题小组迅速形成,他们要编出一本让百姓看得进、读得懂,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法律书。经过数月的努力,专题组终于找到了编纂方向。
  此书主编王建华是台州检察院的高级检察官,他告诉记者,为了能对更多的百姓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,这本书以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150余项权利为主线,采用概念解释、法律条款、案例实录、律师提示4个栏目,多角度全方位地诠释公民的法定权利。